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黨的十八大六中全會精神,努力建設人力資源強國,進一步完善高等職業教育人才選選拔辦法,深化招生考試製度改革,促進高中階段學校全麵實施素質教育,擴大高校辦學的自主權,促進高職教育的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的意見》和《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製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浙江省政府批準的首批公辦全日製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之一,是國家骨幹高職院校、浙江省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教育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
第三條 學院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曆教育招生資格,學生在校學修完規定的學業後,頒發專科(高職)學曆證書。
第四條 學院緊貼建設行業設定人才培養目標,遵循“為浙江建設行業創新發展作貢獻,打造浙江建設人才培養基地和搖籃,增強服務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綜合能力”的辦學宗旨,以“培養高素質高技能應用型建設人才,創建國內一流高職院校”為辦學目標,依托行業、企業、校友三種社會力量;實施專項、綜合、頂崗三段育人模式;推進教育、技術、培訓、對口合作四大社會服務的“334”辦學模式,為社會培養了一大批素質高、能力強、安心在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工作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
第五條 學院位於杭州錢江二橋南岸蕭山高教園區,占地麵積522畝,建設投資7億多元,建築麵積達18.5萬平方米。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院2017年麵向浙江省提前招生總計劃為400名。具體招生計劃如下表。
表1 2017年提前招生計劃表
第七條 建設工程監理專業主要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德、智、體、美等全麵發展,具備必備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掌握從事工程監理領域實際工作的專業技能和崗位能力,具有較強職業能力的高等技術應用型專門人才。通過三年的學習能夠成為建築、市政等工程監理公司的監理人員,建築施工單位的施工管理、造價管理和質檢技術人員,與建築工程招投標業務相關的谘詢公司的技術和管理人員,與工程監理業務相關的分戶驗房、物業管理等其它單位技術和管理人員。
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專業主要培養具有較強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施工技術與管理能力的技術技能人才。通過三年的學習使學生具備較強的識讀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圖紙的能力、構件承載能力驗算能力、基礎工程、深基坑工程等施工技術的應用能力、現場組織和協調管理能力,能夠從事各類地下工程及隧道的施工、監理、維修養護、項目管理及技術管理工作。
房地產經營與管理(智慧園區管理)專業是學院與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聯合辦學的專業,主要培養適應房地產經營和房地產資產管理需要,具備與智慧園區管理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素養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從事智慧園區數字采集、數據統計、網絡係統維護和運營推廣、房地產中介服務等工作的技術技能型人才。通過三年的學習能掌握房地產估價及銷售、APP應用開發、智慧園區設備設施維護管理、智慧園區信息管理等專業知識和技能。
市政工程技術專業指市政設施建設工程。市政設施是指在城市區、鎮(鄉)規劃建設範圍內設置、基於政府責任和義務為居民提供有償或無償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各種建築物、構築物、設備等。市政工程一般是屬於國家的基礎建設,是指城市建設中的各種公共交通設施、給水、排水、燃氣、城市防洪、環境衛生及照明等基礎設施建設,是城市生存和發展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通過三年的學習能夠在市政工程、公路交通等行業從事工程測量、施工管理、質量檢驗、工程計價、資料編製管理等工作,還包括工程監理、工程試驗與檢測、工程安全管理、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
地籍測繪與土地管理專業主要培養具有工程測量、地籍測量、房地產測繪、數字化測圖技術等測量工作和土地地理信息技術管理能力的技術技能人才,通過三年的學習能夠在國土資源、房地產估價及經營、城鎮規劃、區域環境、基礎設施、規劃管理和基礎測繪等領域,從事房產、地籍測量與土地管理等工作。
建築設計專業主要培養建築設計的技術技能人才,包括中小型民用建築設計、室內外裝飾設計,畢業生同時還具有初步的建築設計事務管理能力;通過三年的學習掌握本專業必須的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具有較好的專業繪圖技能、建築效果圖表現技能和一定的建築設計能力。
建築設計(中美合作)專業是經浙江省教育廳浙教外司〔2012〕772號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項目批準書編號:PDE33US3A20110537N),與美國貝茨技術學院合作舉辦。學生在國內三年由中美雙方師資共同培養,成績合格獲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建築設計技術專業專科(高職)文憑和美國的建築工程專業工學副學士學位。通過學習,能在中外建築設計和建築施工單位從事項目策劃、建築設計、效果圖製作和相關技術管理工作。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主要培養掌握從事建築動畫專業領域實際工作的技能,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的技術技能人才;通過三年的學習掌握具有創建各種建築模型能力,能完成各種場景的室內外表現效果圖、後期建築效果圖的合成處理;具備從識圖、手繪、平麵製圖、室內外三維建模、渲染、建築動畫製作、後期合成的全套設計製作解決方案。
文秘(建築文秘與檔案管理)專業主要培養適應現代建設行業企業經營管理需要,能夠從事行政事務處理、招投標事務管理、建設行業企業檔案管理、會務組織、輔助決策等工作的技術技能人才。通過三年的學習掌握文秘專業基礎知識和招投標管理、建設行業企業檔案管理、辦文、辦會以及辦事等專業技能。
城市信息化管理(數字城管)專業主要培養智慧城管技術技能人才;通過三年的學習培養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質和職業道德,具有紮實的智慧城管專業技術知識和過硬的智慧城管技術專業技能,能夠從事智慧城管信息采集管理、數據統計、係統維護等工作,並且有一定的企業管理能力,能勝任相關智慧城管相關企業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 報名考試
第八條 麵向浙江省生源,招生對象為符合當年高考或單獨招生考試報考條件,並已辦理高考或單獨招生考試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凡符合我院提前招生申請條件的申請者須在2017年4月9日20:00前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台進行網絡注冊報名。
第九條 考生可以報考不超過5所提前招生的高職院校;每位考生最多可填報我院招生生源類別相同的2個專業誌願。考生填報時可參考下表。
表2 填報專業對照表
第十條 普高生根據高中學考成績折算總分依次從高分到低分,以分數優先原則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的300%比例確定參加綜合測評的名單;報考人數少於專業招生計劃的300%時,按實際報考人數入圍。中職生根據職業技能考試(操作部分)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以分數優先原則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的300%比例確定參加綜合測評的名單;報考人數少於專業招生計劃的300%時,按實際報考人數入圍。入圍考生未按要求進行繳費確認的,視為自願放棄。學院將對放棄考生進行一輪遞補。
當最後一名折算成績出現同分情況時,則同分考生全部進入測評環節。進入綜合測評階段後專業不能調整,每位考生隻能參加一個專業的綜合測評。具體名單將在2017年4月12日公布在學院招生信息網,由考生自行查詢,學院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一條 考生於2017年4月12日登陸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zsw.zjjy.net)查詢入圍名單,第一輪入圍考生於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6日進行繳費,遞補考生於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18日進行繳費。未按要求進行繳費確認的,視為自願放棄。提前招生報名考試費110元/人,提前招生報名資料及報名費不退還。
第十二條 學院根據申請條件對考生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確認合格者參加由學院組織的綜合測評測試。資格確認時間為:2017年4月21日,地址為: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內。現場資格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報名表(經高中學校蓋章);
(2)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或《單獨招生考試報名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3)加蓋畢業學校印章的體檢表複印件1份;
(4)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5)素質特長分申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第五章 選拔考試
第十三條 我院提前招生的考試選拔由基本依據和綜合測評兩部分組成。普高生的基本依據參考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高中學考),中職生的基本依據參考考生所屬大類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學院對基本依據成績不再組織考試;綜合測評由學院自主命題並組織考試,普高生主要測試職業適應性,中職考生重點考核文化素質。
(1)成績計算
選拔成績(200分)=基本依據(100分)+綜合測評(100分,其中素質特長20分)
(2)基本依據
普高考生以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成績作為基本依據,報考建築設計、建築設計(中美合作)、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市政工程技術專業的考生參考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物理、通用技術與信息技術五門成績;報考文秘(建築文秘與檔案管理)專業的考生參考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的語文、數學、外語、曆史、通用技術與信息技術五門成績。另往屆生通用技術與信息技術成績=(通用技術折算分值+信息技術折算分值)/2。
基本依據滿分分值100分,換算方法如下表。
表3 高中學考成績換算對照表
外省轉入我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已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我院予以認可。未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考生須出具外省省級主管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我院才予以認可。
中職考生以考生所屬大類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作為基本依據,按100分折算。
(2)綜合測評
各專業綜合測評科目見下表。
表4 各專業綜合測評科目表
報考建築設計、建築設計(中美合作)、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的普高考生綜合測評測試科目為美術基礎,考試內容為Ⅰ.素描 Ⅱ.建築風景速寫;考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180分鍾,測試滿分分值80分,其中素描測試滿分分值50分,建築風景速寫測試滿分分值為30分;評分標準:Ⅰ.畫麵構圖完整10分、造型結構準確20分、畫麵整體協調10分、刻畫深入10分;Ⅱ. 布局合理6分、主題突出12分、藝術表現12分。
報考文秘(建築文秘與檔案管理)專業的普高考生綜合測評測試科目為麵試,測試滿分分值80分。采用無領導小組麵試,7-12人組成一小組,每小組測試時間30分鍾。
報考市政工程技術專業的普高考生綜合測評測試科目為物理(力學部分),測試滿分分值80分。測試內容為高中物理力學。
中職考生的綜合測評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和英語,考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180分鍾,語文、數學、外語各占80分,測試滿分分值240分,按80分折算。考試按照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考大綱要求命製試題。
另外,在政府部門或政府部門委托相關機構組織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學科競賽、文藝比賽、體育競賽中獲獎的考生,可根據下表標準申請素質特長分。
表5 素質特長分標準表
團體競賽是指兩人及兩人以上的競賽,提交的申請材料(獎狀、證書或文件)中需有申請人名字或組織部門提供的證明。
考生提交的獲獎證書中,政府部門組織的賽事獲獎證書落款須是加蓋政府主辦部門公章或獲獎文件;政府部門委托相關機構組織的賽事除獲獎證書或文件外,還應提供政府部門委托相關機構組織活動的文件。
提出素質特長分申請的考生,在確定入圍後需在繳費截止日期2017年4月18日前將相關獎狀、證書或文件原件拍照上傳至學院招生網。現場確認時提供證明材料複印件,並查驗原件。考生計分須在學院紀檢部門、教務處、招生與就業處共同在場集體確認。
(3)查詢與複核
學院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折算後在學院招生網上進行公布,考生可憑報名時設置的密碼進入係統查詢成績。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考生可以提出核分申請,核分申請以書麵形式傳真學院招生與就業處。學院將以書麵傳真件為準進行核分,申請核分的考生請注明準考證、身份證、姓名、聯係方式等基本信息,核分結果將在招生網上公布。
第六章 考生錄取
第十四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實行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體製,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選拔。
第十五條 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體檢合格,報考建築設計、建築設計(中美合作)、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的考生無色盲。
第十六條 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 學院將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和“標準剛性化,程序規範化,招生辦法公開化,錄取結果公示化”的要求,根據普高生(文、理科)和中職生兩類對象按計劃錄取。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錄取原則,以1:2的錄取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和備錄取考生名單,其中後100%的考生作為備錄取考生名單。普高生源的擬錄取考生和備錄取考生綜合測評不低於48分,報考建築設計(中美合作)的考生綜合測評不低於40分;中職生源的擬錄取考生和備錄取考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折算後不低於60分,報考建築設計(中美合作)的考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折算後不低於50分。
第十八條 考生各科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考生總分相同時,普高考生按綜合測評、數學、英語、語文、通用技術與信息技術排序,中職考生按職業技能考試、綜合測評排序,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 學院招生與就業處負責將經學院確定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和備錄取考生名單報送至浙江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台上進行公示。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台查詢本人所報考各院校(專業)錄取情況。被擬錄取的考生,可選定其中1所院校(專業)作為錄取結果。考生一輪選擇結束後,已被正式錄取考生的其他學校擬錄和備錄資格隨之失效。院校的缺額計劃再按上述流程,根據備錄順序遞補。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後再登錄服務平台選定錄取學校。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台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二十條 若專業報考人數低於該專業招生計劃的100%,則按照報考該專業人數的70%錄取;
第二十一條 凡被我院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信息,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和浙江教育考試網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後,如無異議,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經審核同意後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學院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二十三條 凡被我院提前錄取的考生信息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並簽訂錄取誠信協議,其他院校不再錄取。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考和單獨招生考試;
第二十四條 凡被我院提前招生錄取的學生,轉專業詳見《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第七章 招生監督
第二十五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學院招生監督電話: 0571-82606927。
第二十六條 根據教育部第36號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曆、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條 實施進程安排(如有變動,以學校招生網站公布為準)
表6 招生進度時間計劃表
第二十八條 學院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將嚴格執行浙江省高校收費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學院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製度和困難學生資助製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企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建立了大學新生“綠色通道”製度。
第三十條 學生畢業後頒發具有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學曆證書,國家電子注冊。
第三十一條 招生聯係方式: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處,郵政編碼:311231。
招生谘詢電話: 0571-82871234,82606765(含傳真)。
谘詢網址:學院招生網(http://zsw.zjjy.net/)。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學院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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