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概況
1. 學校全稱: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學
2. 招生代碼:0059
3. 學校地址:浙江省東陽市廣福東街1號
4. 郵政編碼:322100
5. 學校網址:www.zjgsdx.edu.cn
6. 辦學類型:民辦
7. 辦學層次:本科層次職業學校
8. 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以及學校工作實際,製訂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二條 學校設高職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全麵負責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製定高職提前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設高職提前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和實施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專業、計劃及類別
第三條 招生專業、計劃及類別
學校2021年麵向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總計劃為500名(其中麵向普高招生考生305名,麵向單獨考試招生考生195名)。具體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見下表:
注:具體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報考我校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的所有考生均隻能選擇一個專業報考。
第四章 報考條件
第四條 符合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高職單獨考試報名條件,且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高考報名號的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單獨考試招生中建築類、財會類、機械類、計算機類、外貿類、商業類、旅遊服務類、藝術類(工藝美術)、其他類(學前教育)等類別考生均可報考我校高職提前招生。
同時應符合以下條件: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
4. 報考空中乘務專業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女性身高160cm至175cm;體重:【身高(cm)-110】±【身高(cm)-110】×10%;單眼矯正視力不低於0.5(C字表);無色盲。
(2)男性身高170cm至185cm;體重:【身高(cm)-105】±【身高(cm)-105】×10%;單眼矯正視力不低於0.7(C字表);無色盲。
(3)聽力不低於5米,無影響耳壓功能的疾病。
(4)五官端正、膚色好、麵部和手、臂無明顯疤痕,無久治不愈的皮膚病;口齒清楚,無口臭,無腋臭;無明顯的內、外八字腳;無紋身。
(5)無精神病史;無影響功能和身體的慢性疾病、無肺結核等傳染病;無肝炎或肝脾腫大、HbsAg 陽性。
5. 特別說明
(1)報考空中乘務專業考生我校不安排體檢,以考生高考體檢結果進行認定。色弱者可以報考,但是僅限於從事地勤相關工種。根據民航總局相關規定,就業前將對本人及父母(或直接撫養人)有無刑事犯罪行為進行調查。
(2)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根據崗位不同,就業時用人單位會對形象、身高等有一定要求。
第五章 報名及繳費
第五條 報名方式
1. 網上報名
2021年3月10日—4月5日,考生可登錄我校高職提前招生網 (http://tqzs.guangshaxy.com/),點擊“在線報名”欄目,根據提示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凡參加我校高職提前招生考試的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單獨考試招生相應類別考生(中職考生)隻能填報一個對應的專業誌願。
申請素質特長項的考生,須於2021年4月6日下午17時前下載、填寫《素質特長計分申請表》,簽署中學意見、加蓋公章;同時登錄我校高職提前招生報名係統“素質特長申請”欄(http://tqzs.guangshaxy.com/danye/28.shtml),完成申報信息填寫和相關證明材料(蓋章的《素質特長計分申請表》、身份證、獲獎證書或證明、比賽或競賽文件)掃描件(照片)上傳。未在規定期限內上傳素質特長申請表及相關材料的考生,視作申請無效。
2. 入圍比例及名單確定
凡符合報考條件、通過網絡初審、並在繳費截止日期前繳納考試報名費的考生均入圍所報考專業綜合測評。
入圍名單於2021年4月8日16:00前(若延遲詳見公告)公布。
3. 招生考試費
根據浙價費〔2018〕32號精神,我校所有專業報名考試費為140元/人。入圍考生在初審通過後通過網上繳費方式繳納報名考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還)。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報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報名考試費繳納截止時間:2021年4月7日17時。
第六章 現場信息確認
第六條 現場信息確認時間及地點
1. 現場信息確認
2021年4月23日8:00—17:00。
2. 現場確認地點
浙江省東陽市廣福東街1號,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學文體中心大廳。
第七條 現場確認需提交的資料
報考我校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的考生需準備好以下材料,來校參加現場信息確認時提交:
1. 考生所在學校教務處審核簽字並加蓋公章、考生本人簽字的《2021年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學高職提前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原件。
2. 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 考生本人《高考報名證》原件及複印件。
4. 考生本人及監護人簽字的《誠信考試承諾書》原件。
5. 通過素質特長項賦分申請的考生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6. 報考空中乘務專業考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交《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格檢查表》或《高考體檢結論反饋單》(複印件)。
7. 各類提交的報名材料一概不退。
第八條 領取準考證及熟悉試場
通過現場信息確認的考生現場領取準考證,並根據準考證信息熟悉試場。
未在規定時間段參加我校現場信息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第七章 綜合測評
報考我校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各專業的考生均需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測評。
第九條 測評時間
2021年4月24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第十條 測評地點
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學校內(具體測評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第十一條 測評形式
(一)一般專業(不含空中乘務專業)
1. 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測評
包括綜合素質測試(筆試)和素質特長考查兩部分。
2.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測評
包括文化課考試(筆試)和素質特長考查兩部分。
(二)空中乘務專業
報考該專業的普高招生考生、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綜合測評均包括麵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和素質特長考查三部分。
第十二條 測評組織和分值
(一)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測評
各招生專業進行分專業測評,由綜合測評考評組負責綜合測評方案製定、測試、成績評定等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1. 測試辦法
各招生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筆試,空中乘務專業為麵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方案另行公布。
2. 測試評分
綜合測評滿分為110分。
其中綜合素質測試(筆試,空中乘務專業為麵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占100分,素質特長占10分。綜合素質測試由考評組按照評分規則和評分標準評分。
(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測評組織
1. 測試辦法
文化課考試,由學校自主命題,自主組織考試。
報考空中乘務專業考生不需參加該項考試,另行組織麵試及職業適應性測試。
(1)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兩門(一份綜合卷)。
(2)考試範圍: 參照2021年單獨招生考試大綱規定的內容。
(3)命題組織:由學校根據程序安排專業教師承擔命題工作。
(4)閱卷與評分:文化課考試兩門課程合並一份綜合卷,合計總分100分。
2. 測評評分
綜合測評滿分為110分,其中文化課考試(空中乘務專業為麵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總分滿分100分,素質特長占10分。綜合素質測試由考評組按照評分規則和評分標準評分。
第十三條 素質特長計分
我校鼓勵具有特長並在各類比賽中表現突出的考生報考我校。凡在高中階段符合下列賦分條件之一的,可計一定的素質特長分並計入綜合測評總分;同時符合多個素質特長項的考生隻取最高項;每位考生素質特長項最高賦分分值不超過10分。
具體賦分項目及分值詳見下表:
注:以上各類證書均以政府主管部門,或主辦方為政府主管部門的相應競賽或比賽組委會(由學生本人提供相應競賽獲比賽文件)蓋章為準。
申請素質特長項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須按照本章程第五條第1款規定完成相關申請流程。
素質特長項賦分由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網上提交的材料集體確認並公示。
第八章 錄 取
第十四條 錄取規則
1.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實施招生錄取“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紀律,堅持德智體美全麵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2.錄取總分計算
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錄取總分(滿分220分)=學業水平分數(折合成滿分110分)+綜合測評分(滿分110分,含素質特長項10分)。
其中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總分計算方式為:
(1)學業水平分數
按照學考(共10門,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不同等第給予相應分值,每門滿分11分,總分滿分為110分,不同等第分數折算方式為:A等計11分,B等計9分,C等計7分,D等計5分,E等不計分。
(2)綜合測評滿分110分
含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空中乘務專業為麵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其他專業為筆試,滿分100分),及素質特長項賦分(10分)。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錄取總分(滿分220分)=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折合成滿分110分)+綜合測評分(滿分110分,
含素質特長項10分)。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總分計算方式為:
(1)職業技能考試成績
包括浙江省統考的技能操作和理論知識兩部分成績,各類別滿分均為300分,錄取時折合滿分110分。
(2)綜合測評滿分110分
含文化課測試(空中乘務專業為麵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其他專業為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及素質特長項賦分(10分)。
3. 同分規則
(1)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
考生錄取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素質特長項賦分、綜合測評分、學考等第折合總分、學考單科等第折合分(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政治、物理、化學、生物、曆史、地理、技術順序)進行排序;還相同時,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考生錄取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素質特長分、綜合測評分、省統考職業技能成績總分、技能操作及理論知識單科分進行排序,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5.錄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五條 錄取方式
采用雙向互動選擇
1.擬錄取與備錄取考生名單確定
我校根據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質量的原則,按考生綜合成績總分和各專業招生計劃,分“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考生隻能被我校一個專業“擬錄取”或“備錄取”。
2.擬錄取與備錄取比例
擬錄取考生人數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1:1確定;備錄比例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1:4確定。
如該專業的報考人數少於或等於該專業的招生計劃數,則按照該專業參加考試人數的90%(如遇小數則向上取整)執行高職提前招生計劃數,並以此確定擬錄取人數,不再設備錄比例。
3.考生選定錄取學校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台查詢本人被我校(專業)錄取情況。被我校擬錄取的考生,可選定我校(專業)作為錄取結果。
考生一輪選擇結束後,已被我校正式錄取的考生其他學校擬錄和備錄資格隨之失效。我校的缺額計劃再按上述流程,根據備錄順序遞補。
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後再登錄服務平台選定我校(專業),具體時間按省考試院公布為準。
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台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4.錄取名單確定
我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
5.經“一檔多投”多輪錄取後,當高職提前招生計劃足額完成或已無備錄考生時,錄取工作結束。
6.錄取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凡被我校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信息,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和浙江教育考試網同時進行公示。
7.公示結束後,學校將錄取考生名單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同意後向考生發錄取通知書。
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考;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
第九章 日程安排
第十六條 工作進程安排
1. 2021年3月10日—4月5日,有意願報考的學生登錄我校網站“高職提前招生”係統報名。
2. 2021年3月15日前,公布各專業綜合測評大綱。
3. 2021年4月7日17時前,考生通過網上方式繳納報名考試費。
4. 2021年4月8日16:00前在學校高職提前招生網公布入圍考生名單(若延遲詳見公告)。
5. 2021年4月23日,考生到我校參加現場信息確認。
6. 2021年4月24日,通過現場確認的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測評。
7. 2021年4月27日前,公示素質特長計分考生賦分項目及名單,公布各專業綜合測評成績。
8. 2021年4月29日前,公布“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考生名單(學校高職提前招生網)。
9. 錄取工作進程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部署。
第十章 招生監督
第十七條 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錄取製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參與高職提前招生工作人員的違規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並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579—86669833。
第十九條 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規定嚴肅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曆、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 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 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 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 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條 考生綜合素質測試評分過程將全程錄像。
第二十一條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頒發學曆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由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學頒發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畢業證書。
第二十三條 獎助學金設立情況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人;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年/人;浙江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年/人 ;國家一等助學金4500元/年/人;國家二等助學金2700元/年/人。
第二十四條 在校學習一學期後根據規定允許轉專業。
第二十五條 我校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十二章 招生谘詢
第二十六條 學校招生部門負責接待及解答高職提前
招生有關事宜。
谘詢電話:0579—86668888;0579—86660808。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21年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學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學校高職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九條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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