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公務員錄用考試申論標準預測試卷(三)
http://gongwuyuan.eol.cn 來源: 作者: 2007-11-19 大 中 小
一、注意事項
1.申論考試是對考生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的測試。
2.本試卷由給定資料與作答要求兩部分構成。考試時限為150分鍾。其中,閱讀給定資料參考時限為40分鍾,作答參考時限為110分鍾。滿分100分。
3.仔細閱讀給定的資料,按照後麵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考生應在答題卡指定的位置作答,未在指定位置作答的,不得分。
二、給定資料
1.2005年9月5日,劉奶奶去某銀行繳上月水電費時被告知,銀行從9月份開始,代收水電費一律不收取現金,用戶可以辦銀行卡繳費。劉奶奶已80高齡,從未使用過銀行卡,再則,劉奶奶認為銀行卡繳費不如現金繳費方便。但銀行稱,用銀行卡代收水電費是規定,已貼出公告,不辦卡者銀行今後就不再為他代收水電費了。
2.最近,北京的宋女士收到河南某出版社從鐵路托運來的兩包書。兩包書都用一麵貼有化學纖維的防水特製牛皮紙裏外包了三層,並用專用的化纖繩以井字捆得結結實實。當宋女士準備把這兩包書轉寄到外地時,卻在郵局碰了釘子。郵局的工作人員告訴她,按照“規定”,郵件超過10公斤就要裝箱,否則不能郵寄。無奈,宋女士隻好花了18元買了兩隻郵局專賣的專用紙箱,將書裝箱寄出。宋女士想不通,同樣的包裹,為什麼鐵路可以托運而郵局就不能郵寄呢?
中國消費者協會有關人士介紹,國家郵政部門對包裹包裝要求的第二款明確規定:書籍、簿冊等物品,可以用紙或布包裝,捆紮前上下加夾厚紙板或木板,以保護內件,避免損壞。包裹重量的限定為28公斤。宋女士去郵寄物品的這家郵局的“規定”與國家規定不符,屬於典型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條款,限製了宋女士對郵件包裝材料的選擇權。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可以選擇的產品和服務品種越來越多,但隨之而來的各種“條款”、“規定”也多起來。這其中有大量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不平等格式條款和顯失公平的行業慣例,嚴重侵害消費者利益,也就是所謂的“霸王條款”。特別是一些公用企業和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沿襲計劃經濟體製下的規定,或僅從行業自身利益出發製定格式合同,對消費者權利多方限製。其中以電信、鐵路、電力等行業最為突出。
比如,市場上銷售的一些電話充值卡上標明,卡內金額過期作廢,或到期後餘額將被封存,必須再次購買新卡才能使用封存的餘額。如此循環往複,就好像一個“圈套”,強迫消費者要麼繼續消費,要麼蒙受損失。像郵政、電信等至今仍然帶有濃厚壟斷色彩的經營者,由於他們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是“獨此一家,別無分店”,消費者沒有充分的選擇餘地,要消費,便隻有硬著頭皮接受他們單方麵擬訂的不平等條款。
3.據中消協統計,消費者對格式合同及其不平等條款的投訴主要集中在四類:一是電信、供電供水、供氣供暖、公共運輸等壟斷行業;二是保險等具有一定獨占地位的經營者;三是對商品房、家裝、家具等標的額較高的消費品;四是對旅遊、中介等服務行業。上述四個領域的“霸王條款”,主要表現是:合同製定方設置為自己免責的條款,明確指出發生任何後果概不負責;在格式合同條款中限製或排除對方的正當權利,隻約定消費者的義務,不約定消費者的權利;擬定合同時有意為自己設置不合理的權利,而減輕自己的義務;在消費者選擇爭議的解決途徑時限製消費者的選擇權等。
這些格式合同有著共同的特點,一是格式合同的提供者往往利用其優勢地位,在格式合同中列入一些不平等條款,消費者由於自身的弱勢地位,對格式合同隻能被動接受。二是經營者利用單方麵製定的通知、聲明和店堂告示等,逃避法定義務、減輕自己的責任,甚至將不平等條款強加給消費者。比如,‘‘商品售出概不退換”、“打折商品概不‘三包”’、“本店對此次有獎銷售活動擁有最終解釋權”等等。
4.長期以來,消費者對飯店不允許用餐者自帶飲料等格式條款頗有微詞。中國消費者協會3月12日表示,飯店的一些格式條款有違行業慣例,是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隨著中國市場經濟製度的逐步成型,絕大部分商品和服務的市場正由賣方向買方市場轉化,但中國的消費者在很多情況下仍被廠家或商家的不合理的規定糊弄和脅迫。
5.中國消費者協會公布了首批“合同霸王條款”,涉及到商品房、物業、裝修、金融保險、旅遊、住宿、餐飲、郵政、公共運輸等各個方麵。說起“霸王條款”,消費者們並不陌生,比如某月手機因欠費停機,但停機不停費,月租費照收不誤;買商品房,麵積大小開發商說了算;商店、超市張貼的“貴重物品自理,丟失概不負責”、“本店商品售出概不退換”,等等,都屬於此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文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也不得以此種方式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6.(新華網北京2006年3月4日電)中國消費者協會日前啟動“2005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條款”評選活動,20個候選“霸王條款”都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引起出席兩會的代表委員們的關注。
所謂“霸王條款”,就是一些經營者單方麵製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 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業慣例等,限製消費者權利,嚴重侵害群眾利益。“霸王條款”之所以遭到廣大消費者的痛恨,是因為個別商家利用信息不對稱、供求關係不平衡,將不平等的消費條款強加給消費者。很多時候,由於消費者是以個人形式麵對集體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勢,往往不得不自認倒黴,花了冤枉錢還得受窩囊氣。
近年來,消費者通過打官司等方式反擊“霸王條款”的新聞屢屢見諸報端。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也多次“聲討”,但“霸王條款’’至今仍在一些行業和領域盛行,甚至愈演愈烈。究其原因,除了一些商家無視法律和社會正義之外,新華社記者在對一些“霸王條款”的調查中發現,有的部門多次表示要加強對“霸王條款’’的治理,但遲遲不見行動;也有個別部門采取漠視態度,得過且過;還看一些領域的“霸王條款’’找不到責任部門,或部門之間相互推諉。可以說,政府職能部門監管不力是“霸王條款”長期橫行的根本原因。
“霸王條款”與我國日趨成熟的消費市場格格不入。事實上,“霸王條款”不僅損害消費者權益,也不利於商家自身的長遠發展。如果商家不是更多地考慮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而是把腦筋放在如何限製消費者上,這樣的企業肯定走不了太遠。
要讓“霸王條款”在市場上消失,光靠消費者自身或是消費者協會的力量遠遠不夠。政府相關部門應當切實負起職責,以群眾利益為出發點,依據法律規範商家擬定的各種消費條款,對經批評教育仍不糾正的商家施以經濟、行政處罰,鏟除“霸王條款”生存的土壤,讓消費者花錢花得揚眉吐氣。
7.(上海證券報2006年03月15日)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今年“3?15”消費者最關心哪些問題?中國社會調查所對北京、上海等城市1500位公眾的調查顯示:45.3%的被訪者最關注霸王條款和不平等合約。在眾多的“霸王條款”中,理財領域的“霸王條款”也很引人注目。
某著名網絡近期在網上展開的一項金融維權調查中,八成多的網友表示在2005年的投資理財過程中有被侵權的經曆。而在相關的領域選擇中,除了股市之外的其他各個領域中,最受網友深惡痛絕的“霸王條款”分別是在保險、房產、銀行和汽車領域中。
在保險領域,壽險代理人誇大宣傳以及壽險條款釋意不清無疑是人們最為關注的,由於目前大部分的保險條款晦澀難懂,加上都是格式條款,投保者無疑處於絕對的弱勢地位;房產領域的“霸王條款”在房地產市場處於高峰的時候,並沒有引起投資者的關注,但隨著樓市進入盤整後逐漸顯現出來,除了新樓盤之外,二手房以及商鋪的問題同樣很嚴重;銀行的“霸王條款”雖然從數額上看並不大,但是由於涉及麵廣,從銀行單方麵更改條款開始收費,到在銀行中被銀行營銷人員誤導,購買了自己並不適合的理財產品,逐漸開始受到了人們的關注;至於汽車領域的問題,則是一些經銷商將賣車與車險捆綁起來,導致消費者在遇險時索賠無門。同時,購車合同內玄機重重,也使得消費者免不了吃啞巴虧。
最近,深圳6名投保人將一家著名的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無疑使人一下子看清了重疾險的“真麵目”,原來“保險傘”竟然是一個大“陷阱”:事實上,賠付的條件是你不僅要得條款規定的病,還要按規定的方法診斷與治療,甚至還要按規定的症狀去生病,而獲得賠付實際上意味著被保險人基本上已進入高危或死亡狀態。
至於信用卡的“陷阱”也是由消費者發現並在媒體上披露的。其實,無論信用卡是否處於激活(即開通)狀態都要收取年費。不少消費者在辦理信用卡時都認為,如果沒有開通就不會收費,銀行的工作人員也不會提醒你,但這在有關的條款中已經說明了。到了收費的時候,你就不得不交了。這種“霸王條款”對於那些申請了信用卡副卡的用戶來說無疑是很值得關注的,因為一旦申請了,無論開通與否都要收費。而且,目前一些信用卡是根據自然年計收年費的,而非按實際的“年”收取的。
從有關房產糾紛來看,五大新動向值得關注:一是退房;二是因變更小區平麵布局引發的糾紛多;三是房屋裝修質量問題明顯增多;四是售後包租糾紛增多;五是因貸款辦不出引發的糾紛增多。值得注意的是,其原因基本上都是由於買房者在簽署合同時候對於格式條款基本上沒有修改並附加有關的協議。
近幾年來,中消協受理的汽車消費投訴量占當年投訴總量的比例逐年大幅增加。由於沒有統一、規範的格式合同,目前的購車合同絕大多數是由經銷商單方麵製定的,保護的隻是經銷商自己的權益。簽了購車合同,交了定金,可交車日期一推再推,退車又不退定金,消費者往往會維權無門。加上一些經銷商將汽車的購買與車險捆綁,消費者稍不留神或許就會栽摔得“頭破血流”。特別是不少經銷商會以“保得多就賠得多”為誘餌誤導車主超額投保,從中賺取更多的代理費。實際上,保險公司賠多少完全根據汽車出險的實際情況而定,並不會因為你保得多就賠得多。
8.經濟學家、北大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海聞教授認為,所謂霸王條款之所以能夠長期存在於消費領域,原因有二:首先是生產者和經營者處於壟斷地位,消費者別無選擇;其次是信息不對稱,消費者不知道自己可以選擇什麼。
海聞認為,要解決這一問題,關鍵是打破壟斷,要打破壟斷,就必須引進市場競爭,隻要有了充分的市場競爭,消費者就可以對其產品和服務進行自由選擇,在這種情況下,誰再製定霸王條款,誰就會失去消費者。對於那些不能夠引進市場競爭、自然壟斷的行業,政府就必須站在消費者立場上對其進行管製才能使消費者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護。
海聞消費者目前遇到的最大問題是生產者或者經營者都是有組織的,而消費者雖然人數眾多,但是因為很少有人願意去抗爭,很難形成有組織的力量去對抗生產者或者經營者,因此消費者始終是弱者,所以政府必須對生產者和經營者的顯失公平的行為進行製約。對於稍費者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海聞指出,消費者完全可以這樣做,但是隻有給侵權者以比較重的懲罰或者使其支付數額比較巨大的賠償,才能對壟斷企業形成威懾,否則不但對侵權者不起作用,也不利於鼓勵和提高消費者維權的積極性。
三、作答要求
(一)請用不超過200字的篇幅,概括出給定資料所反映的主要問題。
要求:概括全麵,層次分明,條理清楚,表述簡潔。(20分)
【參考答案】
當前存在的種種“霸王條款”嚴重違背了市場經濟資源配置規律,侵犯了消費者的利益,
造成了事實上的不平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影響了社會的和諧。“霸王條款”是由於行業壟斷、利益驅動、信息不對稱、監督不力等造成的。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維護公平的社會經濟秩序,必須治理和克服“霸王條款”。
(二)請就如何解決給定資料所反映的主要問題提一些建議措施。
要求:體現針對性和和可操作性,思路清晰、條理清楚,不超過300字。(30分)
【參考答案】
1.引進市場競爭機製,徹底打破壟斷,弱化某些行業“老大”的傳統壟斷地位與壟斷優勢,努力促成消費者與經營者的“勢力均衡”。
2.完善相應法規,強化政府監管,規範企業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利益。
3.政府要加強與行業協會的協作,共同監督。
4.加強消費者的維權意識。通過媒體等多種途徑向消費者宣傳“霸王條款”的表現形式及維權方法和途徑,提高消費者的維權意識。
5.加強反壟斷立法工作,強化對不平等格式條款的強製性規範,嚴肅處理對不平等格式條款拒不改正、拖延推諉的經營者。
6.工商部門組織指定“霸王條款”的行業或商家,以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為目的的開展服務教育學習。
(三)根據給定資料,自選角度,自擬標題,寫一篇1200字左右的文章。要求:中心明確、內容充實、條理清楚、聯係實際,行文流暢。
【參考答案】略。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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