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科技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錄取工作方案&入校指南
根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於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陝西省教育考試院 陝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範錄取行為,優化考生服務,確保2024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學。
二、工作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全麵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確保安全、平穩的前提下,切實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
2.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管理,規範程序,做好複試錄取管理和考核組織工作,充分落實招生主體責任。
3.堅持“確保安全性,確保公平性,確保科學性”的原則,科學製定複試工作方案,充分發揮複試的人才選拔作用。
4.堅持以人為本,加強調劑工作管理,規範調劑流程,提升調劑服務水平。
5.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明招生錄取紀律,加強監督管理,深入推進信息公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規範、公平公正。
三、複試安排
(一)複試方式
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原則上采取現場複試。確需采用混合方式複試的專業,學院應統籌安排參加不同複試方式的考生,確保考試流程、導師組組成人員、選拔標準的一致性。采用網絡遠程複試的,招生學院結合以往網絡遠程複試經驗及設備性能,自主確定網絡複試係統,複試平台應支持“雙機位”“防縮屏”等技術手段。
(二)複試分數線
1.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2024年教育部規定的相關學科門類一區複試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並同時達到學校相應招生學科門類(專業)規定的初試成績及其他學術要求。
2.“單獨考試”“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複試分數線由學校統一劃定。
(三)複試名單
1.學院根據招生專業報考情況擇優確定參加複試考生名單,最終複試人數原則上不少於本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120%。
2.一誌願複試考生名單按照學校劃定的分專業複試分數線確定。複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由各學院在複試工作前,通過學院網頁對外公布。
(四)複試時間及安排
具體複試時間及安排由二級學院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小組確定,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審核備案,學院需將確定的複試時間及安排及時告知所有複試考生。采用網絡遠程複試的,在所有複試考生完備網絡遠程複試條件後,方可實施複試考核工作。
(五)資格審查
所有複試考生必須持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複試。學院應組織專人對參加複試考生的材料進行審核,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不予組織複試。
應屆生提交準考證、學生證、身份證;往屆生提交準考證、畢業證(結業證)、身份證;學曆(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按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以上資格審查材料均保存電子版。
(六)考生複試要求
1.考生在複試考核前需認真閱讀並簽訂《誠信複試承諾書》,按學院複試考核要求準備相關材料,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複試過程誠信。
2.考生應按複試學院要求按時參加複試考核。參加網絡遠程複試的,應提前熟悉複試平台並參加複試演練,複試場地應為光線充足、相對獨立、封閉安靜的空間,複試過程中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或旁觀。
3.考生複試全程禁止錄音、錄像、截屏,禁止發布、傳播複試考核相關內容。考生應保持發型整潔,免冠、素顏、露耳且不可佩戴首飾、耳機等非複試考核物品。
4.網絡遠程複試采用雙機位視頻監控模式進行複試考核,考生應按要求準備符合技術指標要求的計算機和高清自動對焦攝像頭、麥克風、智能手機,以及必需的備用設備,主機位與次機位攝像頭的擺放應保證複試所在位置無死角,主機位可360度旋轉移動進行整體環境監測。
5.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誌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按《陝西省教育考試院 陝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執行。
(七)複試考核要求
複試考核內容為綜合麵試和專業課考核兩部分。複試考核全程錄音錄像,所有複試材料(含考生電子材料)和視頻資料複試結束後,需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備查。
1.綜合麵試
(1)思想品德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麵。
(2)專業素質和能力
①大學階段學習相關材料或課程成績;
②全麵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③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外國語聽力和口語
主要考核考生外國語交流能力和應用能力。
(4)綜合素質和能力
①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
②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事業心和心理健康等;
③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專業課考核
(1)專業課命題要求按《陝西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辦法》(陝科大校研〔2019〕15號)執行。
(2)采用其他專業課考核形式的學院,應結合招生學科特點,務必精準施策,確保專業課考核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考核辦法報學校審核通過後,方可對外公布執行。
(3)複試專業課按照《陝西科技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規定選擇。本科畢業生確定1門專業課,同等學力考生需確定2門專業課,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一)總成績權重
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60%-70%,複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40%。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具體權重和各分項權重由學院自主確定。
(二)總成績彙總
各學院嚴格按照學院複試總成績計算辦法彙總計算考生總成績。
(三)總成績公示
總成績名單由學院負責張榜對外公示,並接受考生監督。
五、調劑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各學院在調劑工作開始前在學院網站公布本學院調劑辦法。應明確接受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誌願專業範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工作程序、複試辦法(含考生進入複試的遴選規則)、谘詢渠道等信息,其中涉及考生第一誌願專業範圍等學術要求的,須先經本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審核同意,確保科學性。
2.具體調劑學科專業以“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以下簡稱“國家調劑服務係統”)公布為準。
3.調入專業報考條件及複試科目詳見《陝西科技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及各學院調劑辦法。
(二)分數及科目要求
1.考生初試成績需達到第一誌願報考專業2024年國家一區複試分數線且滿足各學院相關學科專業要求,並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調劑考生第一誌願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
3.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需滿足學院對調劑專業的其他條件。
5.需滿足教育部有關調劑的其他要求。
(三)調劑名單
1.各學院根據本學院調劑辦法確定調劑考生名單,並經學院招生複試工作小組審核通過,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備案。
2.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招生單位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不得將考生第一誌願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誌願的時間先後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四)調劑程序
1.國家調劑係統開通後,考生登錄並填寫調劑信息,否則調劑無效。
2.各學院通過國家調劑係統向符合本學院調劑辦法要求的擬調劑考生發放複試通知。
3.考生接到同意複試通知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在調劑係統內點擊“同意複試”。
4.按申請調劑學科專業所在學院通知要求按時參加複試,複試具體事宜請及時查看學院網站公告。
5.學院應及時公示調劑考生複試結果,並在國家調劑係統對擬錄取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6.調劑考生應在學校發出待錄取通知後,及時選擇“同意待錄取”或“拒絕待錄取”,考生選擇其中任一項後均不能再做更改,錄取結果以調劑係統確認為準。如調劑考生在我校發出待錄取通知後,考生未在待錄取通知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待錄取狀態,學校認為調劑考生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一切後果考生自行負責。
六、體檢工作
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工作將於新生入學後組織進行,考生應身體健康,符合各招生專業規定的體檢要求。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七、錄取及信息公開
(一)各學院的複試錄取工作要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和本學院的招生複試工作小組全程監督下進行,集體決策、嚴格把關、公平公正。複試各項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總成績,德智體美勞全麵衡量,擇優錄取,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學院各學科專業類型招生計劃數。
(二)調劑考生各項複試成績合格,取得擬錄取資格,並按要求完成國家調劑係統全部調劑流程。
(三)擬錄取名單公布15日內,所有擬錄取考生將政審表交學院指定工作人員;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一式三份,交至招生錄取學院方可按定向錄取;非全日製考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單獨考試考生,隻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報考資格不符合招生規定;複試考核成績不合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複試時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曆(學籍)審核的考生;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報考、複試及錄取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
(五)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統一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八、違規處理及複查
(一)對在複試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並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二)對在複試過程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等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取消複試及錄取資格;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規或作弊行為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三)錄取新生入學後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麵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九、監督電話及信箱
(一)紀委機關
1.電話:029-86168054
2.通訊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學園區陝西科技大學紀委機關,郵編710021
3.電子信箱:jwb@sust.edu.cn
(二)研究生院
1.電話:029-86168200
2.通訊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學園區陝西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710021
3.電子信箱:yjszs@sust.edu.cn
十、各學院聯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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