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計劃及考試科目
二、報名
(一)報考條件
1.我省各級各類全日製普通高校高職高專應屆畢業。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各專業身體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二)報名與填報誌願
實行網上遠程報名和填報誌願。
1.符合條件的考生需於2020年3月14日9時至18日17時,以真實身份登錄浙江教育考試網(www.zjzs.net)報名係統,按要求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選擇招考類別,填報誌願。
考生可自行在係統裏上傳一張本人照片(要求:近期正麵免冠、白底、彩色,證件照片格式標準,以本人身份證號命名,JPG格式,尺寸規格:最小160*120,最大192*144)。
考生隻能選擇一個招考類別,具體類別根據考生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按《對照表》確定。
每個考生可填報8個誌願,每個誌願包括一個院校和一個專業。考生隻能在本人所選定的招考類別內填報誌願,跨類別填報的誌願無效。考生填報誌願前,須認真仔細查看擬報考院校專業的招生要求,確保本人符合相應條件。如未按相關要求填報而造成不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所在院校應引導考生根據自身學習能力,填報與所學專業對口的專業,以免因專業基礎不足而無法完成本科階段學業。
考生身份為退役士兵的,須在報名係統上傳身份證、義務兵退出現役證照片,省外高校就讀的退役士兵考生還須上傳畢業證明照片。
2.資格審核
所有完成網上信息輸入的考生信息,將在3月19日至20日進行網上資格審核,3月21日9時起考生可登錄報名係統查詢審核結果。
(三)繳費
所有經過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均須在3月23日9時至24日17時登錄報名係統,按照係統指引完成網上繳納考試費(110元/人),逾期未完成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三、考試
考試科目:
*各科滿分均為150分。
*考試日期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四、錄取
1.錄取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招生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體製。
2.最低控製線
評卷結束後,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各類別計劃的一定比例,分別劃定錄取最低控製線。
3.投檔辦法
按8個招考類別分別對考生總分排序,並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誌願(高校+專業)順序檢索,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和專業,即投檔到該院校該專業。
4.投檔比例
原則上為1∶1,同分考生一並投檔。
5.錄取
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嚴格按省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細則,綜合評價、全麵考核、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就讀的高校於2020年7月5日前審核確認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畢業資格,並報省教育廳職成教處複核,不能如期畢業者取消錄取資格,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並寄發錄取通知書。
若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未完成招生計劃,則會根據總體錄取情況,進行征求誌願。
五、學籍管理
1.報到注冊和學籍管理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2020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原件報到注冊,缺一不予報到。專升本學生為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製兩年(注明三年製的除外)。學費按升入學校同屆學生收費標準執行。
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辦理戶籍遷移手續。學生入學後不允許轉學、轉專業。畢業時發全日製普通本科畢業證書,文憑表述為“我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起止時間按入本科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2.入學資格複查
新生入學後,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將進行全麵複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報到條件和錄取標準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六、其他
被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錄取的考生,考生檔案由所在高職院校寄送至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就業處(檔案備注:“專升本檔案+學生姓名”)。
學校地址:浙江省金華市環城南路99號
聯係電話:0579-8216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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